2017年12月31日,是我們購買新鄭龍湖的浩創梧桐郡二期項目交付的日子。本該歡喜入住,卻因為開發商的種種違約,讓我們業主十分寒心。
2018年伊始,當大家都在慶賀新年的時候,為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,我們開始進行維權之路。
問題1:承諾的萬科物業成了“pi”!
2016年,浩創梧桐郡在賣房時,大肆宣傳標榜其有“萬科物業”。而當快要交房時,萬科物業沒了蹤影,換來的卻是“河南浩創物業服務有限公司”!這不是典型的“掛羊頭賣狗肉”么?!現在倒好,為了逃脫責任,對業主解釋說,引進的是“萬科物業睿服務”的理念,由“河南興邦偉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”來做物業服務,“浩創”做監督。
宣傳的時候“高大上”,落地執行卻來了個“矮矬窮”!“萬科物業來管理”與“引進萬科物業管理理念”是完全兩碼事!這種偷換概念的伎倆,也太低級了!